为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质量,根据《bv伟德国际体育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员工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滚动进出”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能进能出”的实验班员工流动机制,遴选乐教适教的员工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三、中期考核
(一)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员工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见学校的通知。
(二) 学院成立由中学、教研机构、高校学科专家、教育行政部门优秀工作者、学院教师代表及学院相关领导组成的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三) 中期考核依据《专业课成绩》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进行。专业课成绩以第一学年必修课总成绩为依据,权重占7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素养、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等,权重占30%。
(四) 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前2/3员工视为考核合格;其余员工可参加实验班二次选拔。
(五)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员工,如不适应实验班学习,可自主申请退出实验班。经学院确认后,可不参与中期考核,但不能参与二次选拔。申请参加专业分流的员工,不参与中期考核,也不能参与二次选拔。
四、二次选拔
由学院组织二次选拔,对实验班空缺的名额进行补充。
(一)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 二次选拔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初根据学校安排进行。
(二) 学院成立由中学、教研机构、高校学科专家、教育行政部门优秀工作者、学院教师代表及学院相关领导组成的二次选拔工作小组。
(三) 选拔范围
1.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后未进入前2/3的员工。
2. 其它未入选“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的数学专业师范生。
3. 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名以内的公司其它非师范专业的员工。
4. 经过专业分流转入公司,并经学校教务处公示后的原其他专业卓越教师实验班的员工(原学院非卓越教师实验班的员工不参加此次选拔)。
(四) 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适教、乐教、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从事基础教育的基本素养。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成绩。
(五) 选拔办法
1. 二次选拔以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以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为主要测试内容,权重占60%;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统一测试、专业素养、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等权重占40%。
2. 学院按照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总成绩排定名次,确定入选员工名单,并报教务处。
3. 学校统一公示“卓越教师实验班”二次选拔拟入选员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六) 相关说明
1. 二次选拔结束后,“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员工学习过程中如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情况,直接退出实验班,师范生进入师范专业相应班级学习,非师范生进入原非师范专业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2. 经过二次选拔,最后确定的“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员工,如不适应实验班学习,可自主申请退出实验班,进入相应数学专业的班级学习。
3. 通过二次选拔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的非师范生,其专业性质和学籍不变。
五、监督与申诉
(一) 学院的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过程接受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 在本次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过程中,学院与学校受员工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组织复议。
bv伟德国际体育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6-08-29